共有三名中国举重运动员的金牌被追回。2017年初,国际奥委会对08年北京奥运会部分运动员当时所留的样品进行复检,最终有15位举重运动员药检结果呈现阳性,其中包括三位中国举重队的运动员。他们分别是女子举重运动员陈燮霞、刘春红和曹磊。随着检测结果的出炉,这三位运动员的奥运金牌被剥夺,奥运成绩也被取消。
这三人都曾服用过一种叫做“生长激素释放肽”的药物,值得一提的是,在2008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禁用清单中,这个药物并没有被明确列出,不过这个药物属于该清单中禁止的“肽类激素及其释放因子”之列,因此他们三人并不能算是误服。
国际举重联合会在2016年8月24日发布消息称,15名参加北京奥运会的举重运动员药检复检呈阳性,其中包括中国的三名金牌选手陈燮霞(女子48公斤级)、刘春红(女子69公斤级)和曹磊(女子75公斤级)。值得一提的是,在北京奥运会上,陈燮霞夺得了中国代表团的首金。
2017年1月13日,国际奥委会正式公告,陈燮霞、刘春红、曹磊违规成立,取消她们在北京奥运会上的三冠成绩,并收回奥运会金牌。对此,中国举重协会做出回应:“将对相关责任人绝不姑息,依法从严从重给予处罚。”
2008年奥运会因兴奋剂检测呈阳性,国际奥委会剥夺三位举重运动员金牌。
这三位运动员分别是:刘春红(女子69kg级金牌)陈燮霞(女子48kg级金牌)曹磊(女子75kg级金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