诺维斯基绝对算是历史级别的超级巨星。
诺维斯基荣誉满满,基本可以说没有重要荣誉空缺
我们可以细数一下诺天王职业生涯所获得的荣誉:1次总冠军、1次fmvp、1次mvp、14次全明星、4次最佳阵容一阵、5次最佳阵容二阵、3次最佳阵容三阵;
可以说,一名历史级别巨星最该具有的荣誉(mvp、fmvp、总冠军、一阵),诺维斯基都具有了。也许他没有得分王这种单项荣誉,但对他历史地位的影响不大,更何况诺维斯基职业生涯总得分达到了31560分,高居历史第六位,这也证明了诺维斯基的得分能力和职业生涯的稳定性。因而在荣誉上,诺维斯基完全可以说是历史级别。
2011年总冠军奠定了诺维斯基历史级别超巨的地位
在2011年夺冠之前,诺维斯基一度被视作是软蛋的代表,虽然当时早已斩获mvp,也曾率队闯入总决赛,但是总决赛被翻盘、被勇士黑八是他当时被吐槽最多的点,因而在当时他是达不到历史级别超巨的水准的。
但是2011年单核夺冠,让诺维斯基历史地位提升一大截。在不被人所看好的情况下,季后赛中他们先后战胜了开拓者、湖人、雷霆和热火,豪取总冠军,而诺维斯基表现神勇,季后赛场均27.7分8.1板,是队中唯一的巨星。
尤其是季后赛次轮4-0横扫卫冕冠军湖人、总决赛4-2战胜“三巨头”领衔的热火,直接阻止了两个王朝的诞生(在此之前湖人两连冠,在此之后热火两连冠)。可以说诺维斯基2011年单核率队夺冠绝对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笔,也因为这个冠军,诺维斯基一举迈入了伟大巨星的行列。
从2019年年初ESPN评选出的NBA历史地位排行中,我们可以看到诺维斯基被排到了第27位。而个人认为,此榜单诺维斯基排名偏低,我更倾向于将诺维斯基排在第20位左右。
伯德算不算是超级球星?如果这么问,答案是毫无疑问的。
诺维茨基的生涯成就虽然无法全面超越伯德,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他就是个这个时代的伯德。伯德定义了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白人巅峰,而诺维茨基则是如今这个时代的白人之王。
诺维茨基拥有超级明星所有特质,进攻技巧,防守能力,投篮水准,带队能力,耐伤属性以及一颗超级大心脏。
一座总冠军奖杯,一次FMVP,一次常规赛MVP,13次全明星,4次最佳阵容一阵,4次二阵,3次三阵以及数次的欧洲篮球先生。
作为一个外国球员,诺维茨基在NBA成功超越了他同时代的所有NBA外援,在NBA的历史上还从来没有哪一支球队能在一个白人外援为核心情况下,拿到总冠军,成为联盟顶级强队。从前的德国前辈施拉姆夫没有做到,享誉欧洲的萨博尼斯也没有做到,但是诺维茨基做到了。
诺维茨基在德国,在欧洲,在国际赛场上都是当之无愧的超级明星,在NBA,他同样配上这样的荣誉。
诺维茨基现在的个人总得分是30260分,NBA历史上排名第六,排在他前面的分别是贾巴尔、马龙、科比、乔丹和张伯伦。也就是说,诺维茨基是现役球员中,总得分最多的球员,他已经远远超过了此前另一个白人超级球星拉里-伯德(排名37)。
另外,诺维茨基总篮板数是10893个,NBA历史上排名第29位,NBA现役第二,现役第一的是霍华德。在篮板数排名上,诺维茨基也是远超伯德(52位)。
在小牛队的历史排行榜上,诺维茨基也牢牢占据了总得分,篮板,罚球,三分以及出场数这五项数据第一。
而这所有的数据和荣誉,这些一个一个里程碑,都是由一个外援白人所创造的。在这个黑人统治的联盟,诺维茨基像是一个异类,一个伟大的异类。
毫无疑问,德克-诺维茨基是NBA历史超级巨星。
毫无疑问,谁都想成为球场的英雄,谁都想成为超级巨星。但是真正成为超级巨星的,却是凤毛麟角。
那么,历史超级巨星的标准是什么呢?首先是球场的影响力,其次才是人气和荣誉。
当然,也有人说季后赛才是巨星的舞台,而总决赛是超级巨星的舞台。
而毫无疑问,这两个标准,诺天王都满足,他是当之无愧的历史超巨。
诺维茨基,职业生涯21载,一直都是球队的领袖。他创造了十项队史第一。其中包括:出场数(1522场)、出场时间(51368分钟)、得分(31560)、篮板(11489)、盖帽(1281)、运动战进球数(11169)、三分命中数(1982)、罚球命中数(7240)、失误(2494)和犯规(3601)。而要达到这些数据,没有数十年稳定的发挥,是达不到的。
诺天王,十四次入选全明星,获得过常规赛MVP和总决赛MVP。最主要的是他有一招独门绝技——“金鸡独立”,堪称一绝。此外,他和老板库班的故事,也是球员和老板的典范。只要你打球,我就给你付钱;只要球队需要补强,我就降薪。
随着NBA的商业味越来越浓,一人一城的故事越来越少,而诺天王独守一城,无论春风得意还是失意之时,始终和球队在一起,彰显了一代风骨。
2011年总决赛,已经33岁的老天王,烈士暮年、壮心不已。
当家球星诺维茨基33岁,马里昂也是33岁,最佳替补特里34岁,“老妖”基德38岁,这是那年季后赛中小牛队队中得分前四位球员的年龄,看到那些数字,仍是觉得不可思议,令人难以想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