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4年nba最佳阵容,1994年nba最佳阵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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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4年火箭夺冠阵容

1994年火箭队的夺冠阵容:

哈基姆-奥拉朱旺(大梦,最伟大的火箭选手)

克莱德-德雷克斯勒 (伟大的滑翔机,平均20分以上,主力分位)

94年nba最佳阵容,1994年nba最佳阵容

维龙-麦克斯韦尔 (控位主要投手)

奥蒂斯-索普 (换了德雷克斯勒)

萨姆-卡塞尔 (外星人,是94年火箭的新秀,超级替补)

马里奥-埃利 (投手,死亡之吻淘汰太阳)

肯尼-史密斯 (控位,但也是3分好手)

罗伯特-霍里 (主力小前锋,关键先生)

查基-布朗 (主力大前,索普走后,是蓝领)

哈基姆-奥拉朱旺(首发中锋,核心) 查基-布朗 (首发大前锋,蓝领) 罗伯特-霍里(首发小前锋,关键先生,6次总冠军得主,我最喜欢的球员之一) 克莱德-德雷克斯勒(首发分位,主力得分手) 维龙-麦克斯韦尔(首发控卫,投手) 萨姆-卡塞尔(替补控卫,第六人,94年是新秀赛季) 马里奥-埃利(投手) 肯尼-史密斯(投手) 马特-布拉德(替补得分手) 应该还有1、2个替补

教练:鲁迪-汤姆贾诺维奇

1994-95火箭夺冠班底

球员 位置 得分 篮板 助攻

奥拉朱旺 C 27.8 10.7 3.1

德雷克斯勒 SG 21.8 6.3 4.7

93-94年火箭夺冠亚军是谁?

亚军是东部的纽约尼克斯。

1994年NBA总决赛的比分如下:

第一场:休斯敦火箭队 85-78 纽约尼克斯队(1:0)

第二场:休斯敦火箭队 83-91 纽约尼克斯队(1:1)

第三场:休斯敦火箭队 93-89 纽约尼克斯队 (2:1)

第四场:休斯敦火箭队 82-91 纽约尼克斯队 (2:2)

第五场:休斯敦火箭队 84-91 纽约尼克斯队 (2:3)(天王山,纽约占有先机)

第六场:休斯敦火箭队 86-84 纽约尼克斯队 (3:3)

第七场:休斯敦火箭队 90-84 纽约尼克斯队 (4:3)(抢七,火箭拿下冠军)

为什么NBA94年选秀状元会是大狗罗宾逊?基德、希尔的天赋不是更好吗?

原因就在于:

“大狗”格伦·罗宾逊的NCAA大学生涯实在是过于光芒耀眼,他在普渡大学的大二赛季就能场均拿下24.1分+9.4个篮板。到了大三时,更是可以场均砍下30.3分+11.2个篮板,他的超强进攻天赋和各种无解得分技巧令人赞叹。鉴于如此惊艳的表现,手握状元签的雄鹿队一举选中“大狗”,希望能以他为核心打造一支强力战队。“大狗”也确实不辱角色,新秀年他场均得到21.6分、6.4个篮板和2.5次助攻,展现了他超级得分手的绝佳风范,其职业生涯场均有20.8分+6.1个篮板,投篮命中率45.9% ,还享有2届全明星,1届总冠军(2005)等荣誉。

“大狗”在大学时代就已掌握几乎所有得分技巧,他的看家本领是无比精准的中距离跳投,出手点极高,面对任何防守者都能从容出手,生涯命中率也颇为可观,除此之外,他的翻身跳投、空中拉杆上篮、行进间小抛投、低手挑篮等技巧也是层出不穷,堪称小前锋里的进攻万花筒。他的三分远投也有一定水准,只是把握度没有他的中距离来的那么高,在同时期的球员中,只有阿兰·休斯顿、格伦莱斯等少数球员拥有能与他匹敌的中投能力。

“大狗”在雄鹿的辉煌时期在雄鹿队选中雷·伦,以及招募来萨姆·卡塞尔之后到来。他们三人组成了当时联盟中著名的“三个火***”组合,其中“大狗”和阿伦场均都能贡献20+以上的得分,卡塞尔也有场均18+的得分,三人的得分火力之强悍,堪称冠绝联盟。雄鹿队的战绩也终于有所大幅度提升,在2001年达到巅峰取得了52胜30负的佳绩,“大狗”该季场均贡献22.0分和6.9个篮板,命中率高达46.8%。

球技出众的“大狗”,本应该成为联盟的宠儿,成为又一个伟大的歌颂对象,可惜的是,他自身狂傲的性格与懒惰的态度,让联盟不愿对他加以宣传,甚至球迷也对他不感冒,他成了一名空有数据,却鲜少有荣誉加身的“空砍”球星。“大狗”在新秀年就向球队提出想要签一份13年1亿美元合同的价码,震惊了全联盟,要知道当时的顶级小前锋斯科蒂·皮蓬的年薪也才不过400万美元,最终在僵持了一段时间后,雄鹿与他签下了长度为10年,总薪水6800万美元的当时堪称天价大合同,这也让联盟在次年出台了新秀工资上限规定,以避免更多的“罗宾逊”一样的漫天要价出现。他在场下的行为也颇为出格,长期酗酒、超速驾车、打架斗殴等等劣迹令人唏嘘,这位天赋满满的球员因为自己的个性所不被待见,最终沦为众人。

NBA选秀就是一场豪赌,或者说是一场根据经验和数据的豪赌。没人能确保状元一定会力压群雄出人头地,也没有人能说排在后面的人,甚至落选秀就毫无机会。但就罗宾逊来说,他的天赋是压倒基德和格兰特希尔的,毋庸置疑。

举个例子,乔丹是篮球之神,但在当年,也就是1984年选秀时,却排在第三位。第一位奥拉朱旺,在当时的条件来看,中锋迷信论,越靠近篮筐得分越容易,而且奥拉朱旺当时的确体现出了状元的实力,所以不开天眼的话任何人都会选择大梦,第二位的开拓者也是这么想的,于是他们选择了山姆鲍威,因为他们已经有了和乔丹同类型的得分后卫滑翔机德雷克斯勒了,而他们更需要一个大个子球员。

回到1994年选秀,当时的大狗格雷罗宾逊是预测中当之无愧的状元,他在大二赛季场均轰下24.1分和9.4个篮板。大三时,格伦的进攻火力更加生猛,他场均贡献30.3分和11.2个篮板,震惊了整个NCAA,所有球探都将他内定为状元。1994年NBA选秀,手握状元签的密尔沃基雄鹿队毫不犹豫地选中了这位超级得分手。

正是因为自己在大学中惊人的表现,大狗被选中后直接对雄鹿提出天价合同,而且合同期是惊人的十年。这在之前的NBA从未出现过。第二年NBA资方立刻开会,硬性规定新秀合同年限,杜绝这种超级新秀狮子大开口的情况。

不过格伦罗宾逊并没有辜负雄鹿的状元签,新秀赛季他场均贡献21.6分、6.4个篮板和2.5次助攻,他的投篮命中率高达45.1%,三分球命中率为32.1%。凯文·杜兰特菜鸟赛季场均贡献20.3分和4.4个篮板,投篮命中率为43.0%,詹姆斯菜鸟赛季场均贡献20.9分、5.0个篮板和5.9次助攻,投篮命中率为41.7%。而且,詹姆斯和杜兰特的三分命中率都没有超过30.0%。